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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成為 Web 開發大師你必須知道的 7 件事情

          藍藍設計的小編

          曾經是這樣的,懂點編碼,并可以偶爾耍點酷,那么你就會被認為是一個Web開發大師。但是現在,情況再也不是這樣的了。Web開發已經朝著主流方向發展,開發人員數量顯著增加。

          這意味著,如果你想成為這個領域的大師,那么你需要比競爭對手更優秀、知識更淵博、更有能力。有些人可能會想,那么應該怎么辦呢?好問題——我們將在這篇文章中探索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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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vaScript 字符串實用常操紀要

          藍藍設計的小編

          JavaScript 字符串用于存儲和處理文本。因此在編寫 JS 代碼之時她總如影隨形,在你處理用戶的輸入數據的時候,在讀取或設置 DOM 對象的屬性時,在操作 Cookie 時,在轉換各種不同 Date 時,諸此等等,繁不能數;而她那滿多的 API 呵,總有些讓人不愿去記憶的沖動,既然用時常搜,倒不如爛筆頭一翻,順道也體現下博客存在的價值,由此就有了這篇紀要。

          字符串截取

          1. substring()

          xString.substring(start,end)

          substring()是最常用到的字符串截取方法,它可以接收兩個參數(參數不能為負值),分別是要截取的開始位置和結束位置,它將返回一個新的字符串,其內容是從start處到end-1處的所有字符。若結束參數(end)省略,則表示從start位置一直截取到最后。

          JavaScript之this指針深入詳解

          藍藍設計的小編

          javascript中的this含義非常豐富,它可以是全局對象,當前對象或者是任意對象,這都取決于函數的調用方式。函數有以下幾種調用方式:作為對象方法調用、作為函數調用、作為構造函數調用、apply或call調用。

          對象方法調用

          作為對象方法調用的時候,this會被綁定到該對象。

          var point = { 
           x : 0, 
           y : 0, 
           moveTo : function(x, y) { 
               this.x = this.x + x; 
               this.y = this.y + y; 
               } 
           }; 
          
           point.moveTo(1, 1)//this 綁定到當前對象,即 point 對象

          聊聊開發中的前端

          用心設計

          在開發項目組里面,前端一般都是作為一個統稱而存在,很多剛畢業的童鞋就問我想從事前端方面問我怎么看,我會反問你對前端了解多少,很多人都認為前端基本上都是搞設計從事視覺方面。

           

          前端從整個項目劃分來看,可以分為UE、頁面、邏輯,以下逐分析。

           

          一、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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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de.js新手必須知道的4個JavaScript概念

          藍藍設計的小編

          如果只需要知道一種編程語言就可以構建一個全棧的應用程序,是不是特別了不起?Ryan Dahl為了把這個想法成為現實,創造了node.js。Node.js是建立在Chrome強勁的V8 JavaScript引擎上的服務器端框架。雖然最初是用C++編寫的,但是應用程序通過JavaScript運行。

          這樣一來,問題就解決了。一種語言就可以統治一切。而且,在整個應用程序中你只需要使用這一種語言。所以,我們需要深刻了解node.js。這就是本文的主題。

          下面這四個基本概念是你想要掌握node.js所必需的。我會盡可能長話短說向大家介紹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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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識別牛逼的前端工程師

          藍藍設計的小編

          如何定義牛逼工程師

          有軟件工程方面的研究說,對于開發者個體而言,最優秀的開發者的生產效率約為平均值的2倍,而優秀的開發者會吸引其它優秀的人,或者激勵與幫助團隊中的其它成員,最終使團隊之間的生產效率差異達到10倍之多。

          所謂牛逼的工程師,就是那些個體效率是其它人2倍,形成團隊之后達到10倍差異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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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端領域這幾年發展速度非常快,人才分布呈兩級分化趨勢,大家都在說缺前端,其實缺的是牛逼前端,對于低端的前端,培訓機構一直在量產,但是無法滿足要求。很多情況下,一個牛逼前端對于團隊的價值是再多低端前端都無法提供的。

          牛逼的前端工程師有一些共通的特質,這些特質也許不屬于前端的核心范疇,但是可以通過它們將牛逼的人識別出來。

          對用戶體驗的追求

          Spring 5 新特性:函數式Web框架

          藍藍設計的小編

          舉例

          我們先從示例應用程序的一些摘錄開始。下面是暴露Person對象的響應信息庫。很類似于傳統的,非響應信息庫,只不過它返回Flux<Person>而傳統的返回List<Person>,以及返回Mono<Person>的地方返回Person。Mono<Void>用作完成標識:指出何時保存被完成。關于Reactor類型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public interface PersonRepository { Mono<Person> getPerson(int id); Flux<Person> allPeople(); Mono<Void> savePerson(Mono<Person> person);
          }

          下面是我們如何暴露帶有新的函數式web框架的資源庫:

          RouterFunction<?> route = route(GET("/person/{id}"),
              request -> {
                  Mono<Person> person = Mono.justOrEmpty(request.pathVariable("id"))
                      .map(Integer::valueOf)
                      .then(repository::getPerson); return Response.ok().body(fromPublisher(person, Person.class));
              })
              .and(route(GET("/person"),
                  request -> {
                      Flux<Person> people = repository.allPeople(); return Response.ok().body(fromPublisher(people, Person.class));
              }))
              .and(route(POST("/person"),
              request -> {
                  Mono<Person> person = request.body(toMono(Person.class)); return Response.ok().build(repository.savePerson(person));
          }));

          下面我們要介紹如何運行,比如在Reactor Netty中:

          詳解 javascript 的類

          藍藍設計的小編

          前言

          生活有度,人生添壽。

          Javascript從當初的一個“彈窗語言”,一步步發展成為現在前后端通吃的龐然大物。javascript的受歡迎程度也是與日俱增,今年編程語言又是花落javascript,這實在是一個充滿了活力的語言。如今,隨隨便一個網頁javascript代碼量都不下數千行,要是node后端那更不止幾千行了。(WTF)代碼量的增加給編程帶來的首要的問題就是如何去編寫和維護如此龐大的代碼呢?答案就是模塊化思想,其實就是面向對象(OOP)編程,如今比較流行的三大前端框架(angular,react,vue)基本都實現了組件化編程,但組件化和我們所說的模塊化又有所不同,應該可以這么理解,組件化是模塊化的升級版,模塊化是組件化的基礎。那么,問題來了,javascript怎么面向對象編程呢?我想這很多老鳥也不定說的清楚吧,前端雜而活躍的各種社區,很多前端er一度依賴各種插件,根本不需要去了解這些深層的東西卻照樣能完成任務。但我想作為一個有追求的前端er還是很有必要去學習這些看似用不著的東西的,別的不說,就單單因為我們是前端er,只會用jquery一個稍微厲害的后端都能代替你。好吧,廢話不多說,到底如何面向對象coding呢…..

          很不幸,es5中并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類’的概念,所以傳統的面向對象編程似乎是行不通的,那么又該腫么辦呢?值得慶幸的是,前輩們通過不斷探索總結,成功的用javascript模擬出了“類”。那么,javascript的類又該怎么定義呢?

          在面向對象編程中,類(class)是對象(object)的模板,定義了同一組對象(又稱”實例”)共有的屬性和方法。

          深入了解font-weight

          藍藍設計的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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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提出

          font-weight的屬性值有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和normal、bold、lighter、bolder,它們的區別是?
          另外,在實際開發中,我們應該使用數值表達還是文字表達呢?

          認識font-weight

          根據W3C Fonts節章的規范標準,可知:

          一起理解Virtual DOM

          藍藍設計的小編

          前言

          React 好像已經火了很久很久,以致于我們對于 Virtual DOM 這個詞都已經很熟悉了,網上也有非常多的介紹 React、Virtual DOM 的文章。但是直到前不久我專門花時間去學習 Virtual DOM,才讓我對 Virtual DOM 有了一定的理解,以致于要懷疑起很久之前看過的那些文章來。倒不是這些文章講得不對,而是現在在我看來角度不太好,說得越多,越說不清。

          讓我能夠有所開竅(自認為)的,是這篇文章:


          Change And Its Detection In JavaScript Frameworks
          Monday Mar 2, 2015 by Tero Parviainen


          作者看問題的角度很棒,從數據變更與UI同步的角度來介紹各個典型框架,特別是對于 React 的 Virtual DOM,從這個角度理解起來更容易些。

          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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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資料

          藍藍設計的小編 http://www.sypr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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